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2025年新能源项目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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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2025年新能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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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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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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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 |
项目地点 |
陕西省延安市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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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在10座井场新建光伏发电系统,拟建规模624.96k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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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评价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2025年新能源项目所涉及的内容,主要评价范围包括: 1)光伏发电系统 本工程在10座井场新建地面光伏发电系统,主要设备包括620Wp单晶硅光伏组件6030块、组串式逆变器30台、柱上变压器7台、箱式变压器3台、有源滤波器(APF)10套等。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自控、消防、建(构)筑物、给排水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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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总投资为1407.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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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光伏发电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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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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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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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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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报告从安全生产角度评价项目前期准备的相关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的要求,项目建设、生产和运行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所产生的风险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故在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本工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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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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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赵世凯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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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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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赵世凯、宋伟、胡志丽、宋婷婷、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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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赵世凯、宋伟、胡志丽、宋婷婷、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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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金海霞、徐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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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赵世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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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新建光伏设施周边环境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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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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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5月20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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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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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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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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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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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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