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东河绿色低碳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清洁替代)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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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东河绿色低碳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清洁替代)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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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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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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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改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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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哈六联合站余热利用、东河天然气站余热利用、东河四分布式光伏发电、单井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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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东河绿色低碳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清洁替代)所涉及的内容,主要评价范围包括: 1)单井井场分布式光伏 4座封井井场各新建1座分布式并网型光伏发电站,实际装机容量1173.42kWp。 2)东河四分布式光伏电站 新建1座分布式并网型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2324.70kWp。 3)哈六联采出水余热利用 新建2690kW稠油热泵橇1套; 新建3030kW稀油热泵1套; 新建含油污水余热换热器1套; 新建稠油供热换热器1套。 4)东河天然气站分子筛余热利用 新建分子筛再生气换热器1台。 5)与主体工程配套的供配电、自动控制、建筑及结构、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6)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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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总投资为4248.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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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油气集输工艺、余热利用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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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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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触电、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灼烫、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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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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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东河绿色低碳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清洁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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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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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志丽、王鹏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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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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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宋伟、胡志丽、于冬水、赵世凯、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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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赵世凯、于冬水、胡志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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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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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赵世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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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 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拟建东河四分布式光伏电站、管线区域位置;改建井场、哈六联、东河天然气站的区域位置及平面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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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 年10 月9日至 2025 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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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 年10 月21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 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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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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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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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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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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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哈六联改建区域现场照片
东河天然气站改建区域现场照片
现场勘察人员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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