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大北14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产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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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大北14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产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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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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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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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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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部署采气井4口(老井2口,新钻井2口),老井产能5×104m3/d,新井产能12×104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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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气井2座(DB14-1井和DB14-2井),老井利用2座(大北14、大北1401)。 2)新建单井采气支线2条,总长2.9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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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为新建、扩建工程,地面工程总投资为20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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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气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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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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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本工程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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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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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大北14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产能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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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佟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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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宋婷婷 佟海波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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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 胡志丽 于冬水 刘翠翠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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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 胡志丽 于冬水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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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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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佟海波、刘翠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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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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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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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8月26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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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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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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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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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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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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