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轻烃生产中心一号装置、二号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轻烃生产中心一号装置、二号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
|
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
|||
|
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建设性质 |
/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境内 |
|
|
建设规模 |
/ |
|||
|
评价范围 |
本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范围为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轻烃生产中心一号装置、二号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状况等。 |
|||
|
项目投资 |
/ |
|||
|
主要工艺 |
天然气处理采用的新工艺技术主要包括:分子筛脱水、丙烷制冷和膨胀制冷的混合制冷、板翅换热、重接触塔工艺、高效分馏、导热油集中供热、高中低压集输、DCS自动控制等工艺技术。 |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
|||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其他伤害等。 |
|||
|
重大危险源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轻烃生产中心一号装置的储罐区、二号装置的储罐区分别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
评价结论 |
本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站场分级计算结果,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轻烃生产中心一号装置、二号装置混烃储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轻烃生产中心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求,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之内。 |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何金、宋伟、于冬水、胡志丽、赵世凯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何金、宋伟、于冬水、胡志丽、赵世凯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金海霞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赵世凯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核实轻烃生产中心所在区域位置、平面布置的符合性,勘察一号装置储罐区和二号装置储罐区所辖储罐容量、防火堤及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设施。 |
|||
|
工作时间 |
2028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 |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10.1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1.28 |
|
|
封皮(盖章) |
|
|||
|
评价报告目录 |
|
|||
|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
|||
|
现场勘查记录表 |
|
|||
|
现场勘察照片 |
轻烃生产中心一号装置储罐区现场图片
轻烃生产中心二号装置储罐区现场图片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