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古木2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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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古木2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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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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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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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柯柯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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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采油井场1座(抽油机已建),产油量为8t/d,产水量为20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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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油气集输工程 (1)新建采油井场1座(抽油机已建),井场利旧4座50m³储油罐,利旧2台装车泵,利旧1套装车鹤管,新建放散管1套; (2)新建集油管线152m,管线材质为20G无缝钢管,管线型号为D114.3×5和D21×3.5。 2)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及控制系统、通信及安防、防腐保温、消防、暖通、道路、建(构)筑物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3)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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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项目地面工程投资为444.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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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原油拉运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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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树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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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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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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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古木2井试采地面工程总说明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总说明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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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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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宋婷婷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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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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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宋婷婷、宋伟、胡志丽、于冬水、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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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婷婷、宋伟、于冬水、胡志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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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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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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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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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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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11.2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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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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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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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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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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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古木2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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