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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塔里木油田富满油田满深8井区南段奥陶系一间房组~鹰山组产能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富满油田满深8井区南段奥陶系一间房组~鹰山组产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建设规模

设计产能ManS8-H18×104m3/dManS8-H47×104m3/d

评价范围

1)采气工程

1)新建采气井场2座(ManS8-H1井、ManS8-H4井),设计产能ManS8-H18×104m3/dManS8-H47×104m3/d,及对应的单井采气管道,井场加热采用空气源热泵。

2)加深井1口(ManS8-H6JS井),利用已建ManS8-H6井口设施,设计产能6×104m3/d,井场加热采用空气源热泵。

2)集气工程

1)新建集输管线6km,其中ManS8-H1采气管道1.5kmManS8-H4采气管道4.5km,均为DN80PN10MPa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

2)满深8计量阀组站分别于2025年和2026年分别配套建设接入管道30m和球阀、截止阀、止回阀各1套。

3)注气工程

1)新建注气井场3座,其中ManS8-H12027年转注气井、ManS8-H42028年转注气井,加深ManS8-H6JS2028年转注气井。

2)新建单井PSA制氮、注氮装置2套,注气装置在3座井场间搬迁使用。

项目投资

本工程项目新增投资24799万元

主要工艺

工艺、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塔里木油田富满油田满深8井区南段奥陶系一间房组~鹰山组产能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佟海波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志丽于冬水

评价报告审核人

王凤生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赵世凯、  胡志丽于冬水刘翠翠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于冬水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佟海波刘翠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满深8井区南段奥陶系一间房组~鹰山组产能防火间距、安全设备设施有效性进行检查

工作时间

202542-202595

现场勘查时间

2025415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84

封皮(盖章)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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