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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玄武区明故宫路加油站(苏01)改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南京玄武区明故宫路加油站(苏01)改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报告

行业类别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建设性质

改建

项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明故宫路3

建设规模

明故宫路加油站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1345m22.02亩),拟经营92#95#98#汽油。加油站拟设3SF(内钢外玻璃纤维)双层储罐,其中330m3汽油罐,总容积9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相关规定,明故宫路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评价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明故宫路加油站经营场所(站房及罩棚)、物料储存场所(埋地罐区)及经营过程进行安全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与立项范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文件《关于对2023年度委托经营房地产专项建设计划审核意见的通知》(军后建【202422号))一致。

注:1、加油站拆除工程(如油罐、罩棚等建构筑物的拆除作业)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对于本项目涉及的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以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批准认可的文件为准。

3、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内容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项目投资

总投资418.5万元

主要工艺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加油工艺流程主要分为油罐卸油和汽车加油两个部分。进站汽油采用油罐车运输,进站卸入埋入式地下储罐(设计内压一般不低于0.08MPa);成品油零售由税控燃油加油机向加油车辆自动计量售油。加油站同时采用汽油卸油(一次油气回收)、汽油加油(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评价法。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明故宫路加油站在建成投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电气伤害、车辆伤害、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

重大危险源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明故宫路加油站改造项目完成后安全条件满足国家及江苏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安全风险程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晨

技术负责人

杨岩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晨、张爱军

评价报告审核人

佟海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爱军、于冬水、刘建国、陈晨、钱鹏、金妍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爱军、陈晨、金妍钱鹏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张爱军、陈晨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工作时间

2024.02.20-2024.12.20

现场勘查时间

2024.3.14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20

封皮(盖章)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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