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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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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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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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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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民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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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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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民丰县)所属范围内场站(油气井、阀室、集气站、集油站、集油注水站、联合站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状况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且末县)所属范围内场站(油气井、阀组、集气站、集油站、计转站、转油站、联合站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状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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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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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油工艺、采气工艺、油气集输工艺、油气处理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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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事故后果模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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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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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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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民丰县: 1)重大危险源辨识结论 本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方法,确定塔中第三联合站未稳定凝析油A、B、C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稳定凝析油D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对策措施 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3)风险可接受程度 塔中采油气管理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民丰县所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其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且末县: 1)重大危险源辨识结论 本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站场分级计算结果,塔中第一联合站共计1项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塔中第二联合站共计2项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项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对策措施 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3)风险可接受程度 塔中采油气管理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塔中采油气管理区(且末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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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凤生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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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凤生、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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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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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刘翠翠、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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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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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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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凤生、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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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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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12月5日~2025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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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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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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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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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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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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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塔中第一联合站
塔中第二联合站
塔中第三联合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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