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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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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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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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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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已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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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对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油气运维中心、哈拉哈塘油气运维中心、热普油气运维中心的油气生产站场和设施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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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油气运维中心、哈拉哈塘油气运维中心、热普油气运维中心的油气生产站场和设施,主要包括联合站、转油站、清管站、井场等生产站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状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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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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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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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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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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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东一联合站储罐区构成三级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哈六联合站储罐区构成三级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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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重大危险源辨识结论 本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站场分级计算结果,东一联合站、哈六联合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均为三级。 2)安全对策措施 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3)风险可接受程度 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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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 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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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春雨、于冬水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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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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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赵世凯、宋 伟、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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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 伟、胡志丽、于冬水、何金、赵世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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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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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陈 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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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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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12月5日~202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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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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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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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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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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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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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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