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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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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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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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其他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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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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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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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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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哈得一联合站、哈得一联合站万方罐区、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哈得四联合站)、跃满转油站、富源联合站、井场、阀组、集输点、计量间、配水间、哈得1计转站、哈得2计转站、玉科计转站、FY206-H1计转站、HD32计转站、HD25-4计转站、富源东1#计转站、富源东2#计转站、富源1计转站、富源2计转站、富源3计转站、满深1计转站、满深2计转站、满深3计转站、满深4计转站、满深5计转站、满深8计转站、果勒西1#计转站、跃满西1#计转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状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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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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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储存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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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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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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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站场分级计算结果,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3000m3事故罐区(原生产工艺为原油储罐,现已改为储水罐)储存单元现已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为三级);哈得一联合站1000m3事故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哈得一联合站万方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10000m3原油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跃满转油站1000方事故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富源联合站5000m3事故罐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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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重大危险源辨识结论 本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站场分级计算结果,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3000m3事故罐区(原生产工艺为原油储罐,现已改为储水罐)储存单元现已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为三级);哈得一联合站1000m3事故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哈得一联合站万方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10000m3原油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跃满转油站1000方事故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富源联合站5000m3事故罐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对策措施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3)风险可接受程度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其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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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凤生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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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于冬水、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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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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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赵世凯、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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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赵世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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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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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凤生、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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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涉及的站场的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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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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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1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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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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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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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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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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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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