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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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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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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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重大危险源 评估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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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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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叶城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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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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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下属柯克亚油气处理厂(新站)、柯克亚处理站(集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状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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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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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储存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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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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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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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柯克亚天然气处理厂(新站)的凝析油罐区、稳定轻烃罐区,柯克亚处理站(集输)内的10000m3原油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柯克亚天然气处理厂(新站)液化石油气罐区、柯克亚处理站(集输)内的20000m3原油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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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站场分级计算结果,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柯克亚天然气处理厂(新站)的凝析油罐区、稳定轻烃罐区,柯克亚处理站(集输)内的10000m3原油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柯克亚天然气处理厂(新站)液化石油气罐区、柯克亚处理站(集输)内的20000m3原油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泽普采油气管理区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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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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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赵世凯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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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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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赵世凯、宋伟、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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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赵世凯、宋伟、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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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金海霞、徐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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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胡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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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重大危险源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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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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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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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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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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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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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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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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