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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氟化氢、液氯厂房和氢氟酸罐区安全提升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氟化氢、液氯厂房和氢氟酸罐区安全提升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

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建设性质

技改

项目地点

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兴虞路10

建设规模

拆除原石粉仓库(I10生产辅房)、生产辅房(I17备件室)、生产辅房(I16配电室)、生产辅房(I14备件室)、F152a生产车间(I13)北侧框架。新建液氯、氟化氢厂房(3F,乙类,占地面积1030平方米,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用于液氯、氟化氢卸车、储存及出料),新增4110立方米氟化氢储罐、250立方米液氯储罐、1110立方米应急吸收地下罐;新建氢氟酸罐区(丁类,占地面积435平方米),新增850立方米氢氟酸储罐;新建生产辅房(配电间、机柜间,2F,丁类,占地面积103平方米,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不改变现有产品种类和产能。

评价范围

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物料、设备及工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公用及辅助设施,包括给排水、供配电等(依托利旧的仅进行配套符合性分析)。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工艺

本次改建涉及的工艺主要为物料卸车和装车工艺,主要包含新建氟化氢、液氯厂房和氢氟酸罐区的装卸车及对应取消车间内计量槽、缓冲槽等的投料工艺

评价方法

预先危险性分析、格雷厄姆—金尼法、危险度评价、固有危险程度分析、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评估法、安全检查表法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触电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伤害、车辆伤害、腐蚀危害、各类自然灾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液氯、氟化氢厂房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氢氟酸罐区、六车间HFP/R22生产装置单元、八车间F142b生产装置、九车间B区生产装置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氟化氢、液氯厂房和氢氟酸罐区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能满足国家及江苏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项目的安全风险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志娟

技术负责人

朴松哲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志娟、张爱军

评价报告审核人

张春雨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金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刘志娟、张爱军、佟海波、钱鹏、金妍、于冬水、张春雨、朴松哲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志娟、张爱军、钱鹏、金妍、于东水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刘志娟、张爱军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工作时间

2024.8.1-2025.4.15

现场勘查时间

2025.1.17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4

封皮(盖章)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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