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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北探1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北探1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评价类别

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

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采气井场1座,新建集输管线2.75km。产液量2t/d,产气量30×104m3/d

评价范围

1)油气集输工程

1)新建采气井场1座(北探1),产液量2t/d,产气量30×104m3/d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采气树、200kW空气源热泵1利旧、电控信一体化1座、焚烧池1

2)新建集输管线1条,长度2.75km,规格为D88.9×3.96,设计压力20MPa材质为LC65-2205双相不锈钢管

2)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通信与安防、仪表与自动控制、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3)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项目投资

总投资为950.21万元

主要工艺

采气工艺、油气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树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工程主要危险有害物质有天然气和凝析油。本工程涉及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灼烫、其他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

本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北探1井试采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宇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佟海波、陈宇

评价报告审核人

宋婷婷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金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王鹏、李海婷、佟海波、陈宇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何金、王鹏、李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陈宇、王鹏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工作时间

2025115~202629

现场勘查时间

2025112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29

封皮(盖章)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

(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北探1周边情况

 

现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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