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处理站西部气田水及低压集输系统 完善工程安全预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处理站西部气田水及低压集输系统完善工程安全预评价 |
|||
|
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
|||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建设规模 |
博孜3集气复线内穿插改造、新建博孜301集气站至博孜3集气复线管线、新建博孜17集气站至博孜3集气复线管线 |
|||
|
评价范围 |
(1)对博孜3集气复线进行内穿插改造,起点为博孜3集气站,终点为博孜处理站,全长16.38km,选用HTPO管进行内穿插,内穿插后内径最大为268.1mm; (2)新建博孜301集气站至内穿插改造的博孜3集气复线的集输支线1.13km,材质为玻璃钢管,管径DN200; (3)新建博孜17集气站至内穿插改造的博孜3集气复线的集输支线0.1km,材质为玻璃钢管,管径DN150。 |
|||
|
项目投资 |
本工程总投资1801.21万元。 |
|||
|
主要工艺 |
集输工艺 |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 |
|||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等 |
|||
|
重大危险源 |
无 |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处理站西部气田水集输系统完善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鹏、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胡志丽、于东水、王鹏、王秋丹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于东水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王鹏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博孜3集气复线内穿插改造、新建博孜301集气站至博孜3集气复线管线、新建博孜17集气站至博孜3集气复线管线进行检查 |
|||
|
工作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月13日 |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1月13日 |
|
|
封皮(盖章) |
|
|||
|
评价报告目录 |
|
|||
|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
|||
|
现场勘查记录表 |
|
|||
|
现场勘察照片 |
|
|||



